標志作為具有特定功能的符號,其核心是信息傳播,而傳播意味著在時間上的延續和在空間中的擴展,這就要求標志的形式不能受一時一地的局限,而應該追求一種超越時間和空間的獨立生命力,以及一種普遍性的美感。
標志設計實質上是由點、線、面、色彩四種基礎要素構成,以不同方式的組合、架構,隨著組構方式的變化,可以演變出千變萬化的標志設計來。點、線、面、色彩,有著各自不同的形態和個性,那么如何在標志設計中發揮各自的個性呢?就必須要遵循形式美的基本規律。
從造型設計的角度來看,點是一切自然形態的基礎,是構成所有視覺傳達圖形的最基本的元素。點的形態單純而且簡潔,在視覺上給人以張力和親和力。在標志設計中,點通過特定的構成法則,可以形成具有特殊含義和視覺沖擊力的圖形。


線概括起來可以分為直線和曲線兩大類,幾乎所有的線形,都是從直線、曲線或兩者的混合派生出來的,如粗直線、細直線、鋸狀直線、幾何曲線、自由曲線等。線比點具有更強的感情性格。將各種不同的線運用于標志設計時,要善于根據設計主題把握不同線形的性格表現,以獲得各種不同的、最佳的視覺效果。
①垂直線,富于生命力,具有力度和伸展。
②水平線,具有穩定感和平靜感。
③斜線,動感和方向感最強,適合表現運動感。
④折線,方向變化豐富,易于形成空間感。
⑤自由曲線,隨意而優美,有瀟灑、飄逸的。
⑥幾何曲線,有彈力緊張強,易體現規則的美。
⑦細線,精致、纖細而銳利。
⑧粗線,則厚重具有力度。







